根据《律所管理办法5.0》,本所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明确律所2023年发展规划,选任执行主任及合伙人管理会议成员。12月29日,执行主任组织召开2023年第一次合伙人管理会议,确定各部门分管合伙人。
经过报名申请、岗位述职、不记名表决,会议选任熊美芳为执行主任,选任常晶晶、牛利娟、熊美芳、梁少露、周紫微、黄文雯、黄甚威为合伙人管理会议成员。
常晶晶
党支部书记
分管党建工作
牛利娟
合伙人管理会议成员
熊美芳
执行主任
兼管行政业务、
刑事业务
梁少露
分管民商事业务
周紫微
分管知识管理中心
黄文雯
分管后端孵化中心
黄甚威
合伙人管理会议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