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邂逅七夕 #
七夕作为我国象征爱情的传统节日,既表达了对爱情的礼赞,更传递着人们对家庭和婚姻的热爱。但在享受爱情的同时,也要注意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学习情感生活中会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吧~
一
追求者太无礼,我该怎么办?
短视频的风潮影响着新一代青年的方方面面,其中不乏有些创作者会使用夸张的表达手法来博取眼球,比如强迫异性接受追求,强行亲吻或拥抱异性。现实生活中大家千万不能模仿这类行为,一个不小心可能会涉嫌强制猥亵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男女之间交往时,如果一方采取不当手段令对方感受到侵犯的,则其行为很有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所以如果遇到无礼追求者,不妨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二
网恋诈骗该如何警惕?
网络日益占据当代青年的绝大部分社交世界,也不乏许多年轻人通过网络的形式恋爱,然而在网络世界中,我们往往不能看清对方的真实面目,极有可能你在网恋,而他在诈骗!那么我们该如何警惕网恋诈骗呢?
#1
不轻信对方的话和图片;网络流行语说的好,“美颜一开谁还不是美女呢?”网络日益发达的同时也导致骗子迷惑人的手段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因此需警惕对方的话语和图片,保不准你以为是和美女聊天,实际上对面正坐着抠脚大汉。
涉及金钱需谨慎,善用“拖”字诀;对方提出的用钱要求,可以先行用各种理由拖一拖,骗子只想花最少的精力获得最多的收益,一旦在你这里不能得到钱财,时间一长,如果是骗子的自然也就没了耐心,真面目也就暴露出来了。
#2
三
分手后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恋爱期间男女感情你侬我侬,相互赠送礼物的行为可不少,可惜架不住兰因絮果,分手后闹得你死我活的也不罕见,那些甜蜜期时相互赠送的礼物该如何处置?还能要求对方返还吗?这还得视情况而定。
#1
恋爱期间赠与的小礼物,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
恋爱期间赠与的贵重物品,分手时索回的,法院通常予以支持;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的赠与,即附加了结婚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未结婚,那么另一方占有该贵重物品即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赠与方。
#2
#3
恋爱期间赠与的“彩礼”,分手时索回的,法院通常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属于以上三种情况,则赠与方要求返还的另一方应当返还。
四
结婚后缔结的“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夫妻之间违反忠实义务的法律后果,但在实践中,不少夫妻为防止对方出轨,往往会签订婚内“忠诚协议”,约定一方出轨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这实际上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将不履行忠实义务的责任具体化、物质化的体现,但“忠诚协议”想要得到法院的认可,还需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01
约定的罚责不能超越法律底线和伦理道德界限,比如约定出轨方无权提出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这样的约定限制了一方的离婚自由,相关条款无效;
02
不能约定剥夺一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探望权的内容,比如约定出轨方无权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也不能探望孩子等,这种约定同样侵犯了作为父母所依法享有的抚养权、探望权,相关条款无效;
03
约定的内容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或社会常理,比如约定如一方出轨,则需在广场长跪三天,或大量食用过敏食物;
04
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不能严重影响过错方的基本生活,影响其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等,比如双方的总资产不过10万元,却约定出轨方则需要赔偿对方1000万元,这大大超出了合理范围,将面临条款无效的风险;
05
不能在“捉奸现场”或在对方受胁迫之下,要求对方签订忠诚协议,这样会被认定对方属于“胁迫”状态下签订,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希望大家都能收获美满甜蜜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