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文由主任办公室伙伴联合撰写。主任办公室由阮子文主任直接统筹,由主任助理、法律秘书、客服秘书和行政秘书组成。本文系本所疫情防控期间公益法律服务产品孵化手记之一。 可以肯定的是,这场源于武汉的病毒感染,给很多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营运管理带来了实质性影响。我们在公益法律服务产品孵化过程中,挑选了三种主要风险予以原则性提示,供各方参考。当然,这类风险,已被很多同行总结、发布、分享,主任办的伙伴之所以坚持行文,产品孵化项目组也还在持续孵化产品,其价值在于:一是与客户需求结合;二是我们熟悉客户,我们能深度研究客户需求;三是在共同的法律基础上,有我们自己的深加工与对应客户需求的实务指引。 一 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常见的合同有劳资合同、购销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以及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其他合同。前述合同在疫情防控期间,较为普遍、重复率较高的风险是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以及承担补偿义务的劳资风险。 我们注意到在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中,基本都会采用不可抗力条款,目前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观点也趋于一致。只是,企业需要思考的是,不可抗力如何在当下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链,这是应当关注的重点。 此外,不可抗力的起算时间、证明材料、合同关于权利义务条款的解读、损失认定与计算方式等都需要从实务角度进行梳理。 二 基于前述合同风险持续恶化,很多中小企业能不能扛下去、能扛多久都是不确定的。因此,企业的中高层人才将面临流失的风险。如果之前没有前瞻性的竞争性股权架构设计,那么中高层人才流失的比例与速度将会加剧。而很多中小企业往往靠三五个相对优秀的中高层人才支撑,他们的流失,将会给这类企业带去致命的伤害。 三 股东“打架”风险 股东风险任何时候都存在,他们可能也曾共渡患难、共享富贵。但在当下特殊时期,因为不科学、不合理的股权架构,因为比例与贡献不匹配的股权配置,那些之前一直有矛盾的股东、那些之前貌合神离的股东、那些早就想一拍两散的股东,都有可能在这样的时期,以不同方式集中“打架”,矛盾频发。 以上风险原则性提示,将在我们的公益法律服务产品中给出能契合客户需求的实务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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