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签约重修再版到完稿,历时两年。真正动笔撰写,前后用了 3 个月,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拖,因为没有下笔的动力或紧迫感。写着写着,突然发现,改动的幅度过大。
此次修订,不仅是对「赢在谈判——商务律师的成功法则」第一版的重新修改,更是对自己执业生涯的又一次总结。
从本书第一版出版,到这次对该书的修订,最后变成颠覆性的重新撰写,已是第8个年头。这最后一部分,我决定写点专业以外的思考,写写在这8年里,我想得最多的是什么,代为后记。
①
从前日色慢,对我而言,也无法快
那诗句是这样写的: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我对诗的理解与感悟,从来都很迟钝,但我能理解“慢”在当下尤其在律师行业特有的意义。
建华从不催稿,一则源于信任,二则我们形成了默契:要对书的内容与质量负责。直到我自己时不时告诉他,我还没动笔,到憋得不好意思了主动说:我开始利用晚上或早上时间开始写稿。
在这一气呵成的 3 个月时间里,我的动力来自信任与托付。我想,他知道,不然,不会在某个有雪的冬夜,加完班后辗转来到我入住酒店附近的日本小酒馆与我兴致勃勃地谈人生与未来。
那晚,北京的雪夜,的确很冷,零下10℃的样子。要知道,我生活的城市,冬天多数时候都只穿秋装。
作为具有 14 年法律图书编辑经验的他,对法律实务书籍内容的把控,以及对作者的挑剔与专业判断或对图书选题把握,均可圈可点。
不然,8 年前,他也不敢启用一个执业仅 5 年的新人,硬是赶鸭子上架,鼓励我完成了第一本新书出版;是他让我确切明白:在我们的人生经历中,能或不能,都成立。
他很少甚至不谈自己的工作,反倒是对我的律师业务,很有兴致。我大致谈了下这 8 年的不容易与坚持,说到艰难处,有些动容,我笑:抱歉,不能把自己搞得像个怨妇。
“360诉讼之后,你好像还在继续写专栏啊?···”
我哈哈大笑:“作为史上最贵的专栏作者,我能不写吗?”
“你与360最后和解了?”
“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且已生效,没有和解的前提与基础,或者说,当初打算和解的话,也就不会和他们走到二审程序,一审时360提出和解,我拒绝了···”
“10万元名誉侵权赔偿?”
我回:“是的,800多字,判决赔偿10万元侵权费,字字千金,另外,在相关报纸登报道歉,不过 2 年后的今天也未申请执行,判决生效之初,我曾主动给北京西城法院打电话,要求履行生效判决,被拒绝···”
他若有所思:“这场诉讼,似乎让你的个人影响力提高很快,不过,为何他们不申请执行呢?”
我严肃地说:“其实,我不需要用这种方式去提高我的影响力,这与我一贯的执业风格不匹配。这份判决,至今我都不认为是正确的,我认为我的观点代表了绝大多数法律人乃至普通人的观点。有人建议我启动再审程序,我婉拒,实在不想折腾。如果放在案件终身负责制的今天,也许不会是这样的判决结果。当然,我其实知道360为何不申请执行,但是不能告诉你,个中原因,只是我的揣测与直觉判断,没有证据,不便言说。”
话题突然变得沉重,我们不约而同地切换了交流频道。
但我总是会在一些不经意的瞬间回忆起与360的那场诉讼。
2014年12月,我在「南方都市报」“法的精神·阮子文专栏”撰写了一篇评论奇虎360公司制毒、传毒、杀毒的评论文章,被360以侵害其企业名誉权为由,诉至北京西城法院,索赔1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
一、二审均以我败诉告终,法院认为侵权事由成立,判决赔偿10万元名誉侵权金,并登报道歉。判决生效后 2 年内,360未申请执行,这个诉讼在法律程序上就算彻底结束了。
这次诉讼,我作为案件被告,有几点深刻认识:
1.这份生效判决,在言论自由与评论自由方面界定模糊,且评论者根据媒体刊载的新闻事实发表评论,就相关新闻事实是否有核实义务,语焉不详,是一份失败的判决。
2.作为律师,我们是否能够深刻地、感同身受地理解我们的客户,换位思考我们当事人的担忧,我认为我们的同行在这方面还有很大成长空间。
换句话说,我们作为律师,没有当过案件当事人,是否能从根本上去理解我们当事人的焦虑、苦恼乃至担忧,我认为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但显然不可能每个律师都有机会或必要去当案件的当事人,进而亲身体验一回做当事人的酸甜苦辣) 。
至少对我而言,走完一、二审程序下来,彻底明白并理解了我的客户那种焦虑与担忧。所以,我在我的律师事务所倡导“服务到极致”并非一个空洞和单纯的口号,而是在与360诉讼中得到的最珍贵收获。
3.与360的诉讼中,我与台前幕后的团队启动了多套综合应对方案,这些方案在执行推动中有的受到好友强烈质疑与反对,有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导致我在当时的个人发展与规划中丧失很多机会,我一一承受与面对。至今我都不认为这些应对方案失当或错误。
在这系列方案执行过程中,我重新认识了中国新闻媒体报道空间的逼仄或潜规则下的和谐,重新认识了类似360这样的企业文化与胸怀,重新认识了律师执业过程中综合方案的运用对解决客户诉求的重要性。
4.感谢那些有担当的媒体前辈的仗义执言,尤其在事后我知道了某著名新闻前辈以匿名方式发表多篇评论文章或社论,那种温暖震撼人心。
感谢我的两位二审代理人,上海的丁金坤律师和深圳的梅春来律师。我没参加二审庭审,但是我其实知道他们的专业表现与执业风格,毕竟,律师对律师执业风格、专业表现、综合能力的判断,只要能够近距离接触与交流,其实并不太难。
二审庭审结束不久的某个夜晚,梅春来电话我,电话那头对庭审后的事态发展与媒体报道的措辞表达极其不满,火气十足,这与他温和的个性区别较大。我能感受电话那头的他,是真焦虑,真担心,真担当。不是装出来的,也不是想要炒作什么。
我语气平静地安慰他,对他的建议,我口头真诚表示了认可与赞赏,但最终没有按他的思路执行,我的心态与策略在当时也不便告诉他。
撂下电话,我第一次因为这个持续了一年多的案件热泪盈眶。不是害怕输,是作为律师,在自己成为案件当事人后,原来多么渴望自己的代理人能有那种责任感与担当精神,能有那种处处替你着想的服务意识与专业思考。
我直接被这个姓梅的家伙感动到泪奔。而其实,这之前,我与他只有一面之缘,只不过,我对自己的直觉认知比较自信,他,值得信赖。
其实,我们很多案件中的当事人,真的很渴望、很需要类似梅春来这样的律师——做到发自内心的担当,极致的专业表现,感同身受的服务。
但,这并不容易,也不是每个当事人都能遇到这样的律师。
这个社会,能言善辩,言辞滔滔的人,比比皆是。但是,真要脚踏实地、尤其在没有利益诉求或利益诉求不高的前提下,发自内心地去言行一致,知行合一,真的比较稀缺。
我们不是要求人人成为圣人或道德的楷模,只是,在职业框架下去讨论与研究知行合一,即便如此,也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可能,很多问题,都源于信仰缺乏甚至没有信仰吧。
那个北京冬天的雪夜,我和建华聊到凌晨一点,方握手告别。
8 年来,我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都有了成长、收获、乃至教训。其实,我们都知道,人生没有多少个 8 年值得期待,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如果能纯粹地因为彼此欣赏与认可,有那么个 8 年乃至更长的情谊与交集,那一定是因为,在人生兜兜转转的缘分中,因果,是维系彼此来往的重要一环。
他在感叹与赞赏我对律师业务的执著与坚持的同时,可能不知道或不完全知道,我这个行业,其实,无法快。
这个时代有很多事情或诉求可以速成,但唯有律师行业的很多东西,只能慢。
律师行业纯粹技术的东西可以快,可以依靠人工智能辅助我们的专业表现与服务表现,可以通过一些合适的营销手段快速拓展业务与提升个人或组织影响力。
但,做律师最根本的一些东西,比如心态的调整,比如专业技能的实践与经验积累,比如对名望的追求与热爱,唯有慢,方能成。
近几年,律师行业发展比较快,大数据、法律AI模式、可视化、机器人,各种眼花缭乱的联盟与律所经营新模式,让我喜欢也让我忧愁,喜欢的是自己作为这个行业的一分子,感觉也有了更多机会与希望,忧愁的是,这些变化,自己真的能跟上吗?真的能在其中受益吗?真的适合自己目前的现状吗?
冷静下来看这些现象,更多的是发现这个行业的骚动与不安,发现太多的狂热与一夜成名的躁动,发现在一味追求大、追求多、追求规模的过程中的那种浮躁与浮夸。
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大浪淘沙,市场规律会调整一切。只是对我这样的小微所而言,很多时候,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快,自己无能为力。
在律师这个行业,懂得在快慢之间切换与把握,是聪明,但更多时候,懂得慢,理解慢,接受慢,并随着慢去发展与适应,是智慧,是一种非常不容易的坚持。
那种区别,正如从前,写一封情深意长的书信,放信封,贴邮票,投邮局,等拆收,盼回信一样,整个程序下来,酣畅淋漓,个中乐趣,非现在电脑打字发邮件所能比拟。
律师之工匠精神,在我看来,其中精髓之一,就是慢。
②
没有对比,就没有进步
我经常调侃我一些熟悉的客户说,律师提供服务好与坏,只有通过对比才能感知。没有对比,你不懂我的服务与别人的差异;没有对比,你不懂我专业表现经历了多少次的复盘与纠正;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欢迎去对比,欢迎回来伤害我。
他们听了,都讪讪而笑,有对比的,表示赞同与认可,没有对比的,源于最朴素的信任,也跟着我傻笑。
我的团队伙伴都知道我有一个缺点,他或她们在说哪个同行哪家律所如何优秀、如何懂得“搞事”的时候,我习惯性地一个不屑一顾的表情,然后脱口而出的话通常是:“呵呵,管好你们自己,其他都当是癫的。”伙伴的理解都以为是我目空一切,自以为是,我从不辩解。
我的真实心态是:第一,别人的优秀,我们能否学得来,得看我们自己的基础与条件;第二,打铁自身不硬,别人如何懂得“搞事”,均与你无关,因为你学不来,或者学来了也得不到想要的效果;第三,任何时候,我基本能保持清醒:我们现在在什么位置,最需要什么,要到哪里去。
律师这个行业,无论是个人技能的学习与提高,还是律所的营运与管理,学习别人优秀经验的前提,是我们自己要具备基本的条件与基础。可惜,很多人看不明白这一点,在没有任何基础与条件的前提下,听了几节课,参观学习了别人的优秀经验后,回到自己的地盘,开始疯狂照搬,然后,碰得头破血流,筋疲力尽,结果,可想而知。
我很少参加同行、协会或其他法律培训机构举办的技能培训或管理论坛,更遑论各种没有多少含金量的行业评优与奖项评比与鸡汤式说教(有含金量的评比我们又够不着,呵呵) 。这是因为,我知道我缺少什么,需要什么,何时需要。
我一以贯之的观点是:在什么阶段学习什么内容,学习某种经验,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基础与条件,务必搞清楚弄明白,然后开始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与交流的对象。
就我的律师事务所而言,我知道,最开始,我们缺少业务,我得寻找到一种合适的业务拓展模式,养活自己,养活团队,让律所运转下去。然后,我们需要训练团队伙伴,告诉他们,我们为何这样做,这样做需要怎样的团队协作精神与品质,如何提高我们的专业表现与业务协作。再然后,我们发现,我们需要不断提升标准化与团队化,不断优化流程与服务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与服务品质。最后,我们发现,我们需要愿景一致,目标一致,核心理念一致的合伙人。于是,我们根据自己的需求,各方比较,全国奔走,多方学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与调整。
在由谁参加某个知名培训机构主导的主任私董会的讨论时,我对伙伴说:“你和C律师去,我不去。”她坚持:“我觉得你应该去。”我提高声音:“我不去,最需要学习的是你们,不是我。”
事后,她可能会明白我的初衷,很多经验或理念,我知道没有用,执行的人要知道,我传达没有用,执行的人需要自己去外面学习,亲身感受与体验,不断思考与纠正。
话又说回来,什么叫“私董会”,我没有概念,只要能学到东西,我都不去嘲笑这类名称的创新甚至附庸风雅。我对这类舶来品在中国的变异实操,历来持保守态度。
8 年来,我只参加了两次全国性活动,一次是在广州举行的薪酬模式论坛,创新的薪酬模式没有学回来,人家那种薪酬模式,根本不合适我这样的小微所,因为人家可以在收入分配中提留几百万元搞公益、搞培训、搞管理,甚至一个行政团队一年的预算都上百万元。而我们当时,一年的收入可能都没到一百万,怎么一起愉快的玩啊?当然现在我们已具备薪酬改革与创新的条件与基础,并且落地推行了科学合理的薪酬模式,这是那次会议几年后的后话了。
另一次是参加刘桂明老师主导的第三届“桂客年会”,还做了主题发言,十分钟的发言限制,上台时信誓旦旦不会超时,据说后来还是掰扯了二十来分钟。
这次年会,我近距离感受了桂明老师的个人魅力与风采,也从“红圈八所”负责人的对话中,总结了符合本所发展需求的一些理念,回来后开始优化并落地实施,收获不小。
之所以说是“近距离”,那是因为 8 年前,刘桂明老师给本书第一版写序时,他并不认识我,也没见过我。8 年间,我也从未去主动找过他,从未想着要去认识他。作为一位正局级媒体总编,法律界的公众人物,律师界共同的朋友,我似乎很难有合适的机会去当面认识他或感谢他,确切地说,我可能认为认识的机会还不成熟。
这次,当我以演讲嘉宾的身份站在他的会场,他作为主持人调侃说,这个人,我第一次见,但是我给他的新书写过序言,这是有原因的···后来我接过他的话,竟然有些紧张,把想好的我认为最精彩的“台词”忘了。
事实再次证明,真诚的感谢或感恩,是不能也不需要准备的,不然就会“忘台词”,就会缺乏真诚与真实的情感。
当然,参加他的“桂客年会”,若不是被“红圈八所”负责人集体出场的年会宣传震撼,并促成我下定决心,我估计与他见面的时间还会推迟。
因为年会当天,是我大哥的儿子的婚礼,这个据说大学毕业很多年却仍未娶到老婆的侄儿,让在农村的大哥大嫂甚为费心,毕竟,农村家庭,很在意这个。婚礼头一晚,我陪着来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喝得天昏地暗,第二天一早就带着朦胧醉意,从老家驱车300公里赶往机场,飞往北京。
缘分,的确不能强求,所以等了 8 年,一切水到渠成。相见,那么自然与熟悉,还在这个年会活动中,从别人的分享中,为我的律所发展与规划,捋清了一直让我困惑的东西,并结合本所实际进行了优化与升级。
其实,若是早两年,即便我听到“红圈八所”负责人同样的分享,我也不会有那样醍醐灌顶的感悟,因为,我还没有走到那一步,还不具备思考的条件与基础。
我在第二天的评论文章中这样写道:“桂明老师是律师界以外最懂得律师、了解律师、热爱律师的法律人,他比律师还懂得律师···”一般人看到这,可能会以为我是在公开吹捧,但了解我的人,了解桂明老师的人,就不会这样了。
公开吹捧某个人,若无实锤,我其实也心虚。
没有对比,就没有进步,这个观点的前提是,我们得具备学习某样技能或经验的基础与条件。不然,学再多,多数会沦为叶公好龙的笑话。
③
把未来,过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本书的重新修订,我曾一度不想继续和坚持。让我动笔并顺利完成稿件的动力,一则源于建华编辑的鼓励,二则源于他无条件的信任与支持。要知道,信任,是这个世界上最昂贵的礼物,很多时候,我们不愿意坚持甚至想放弃,是因为忘了自己最初为何要开始。
2010年9月,我律师执业的第 5 个年头,机缘巧合,北京大学出版社陆建华编辑找到我,给了我「赢在谈判——商务律师的成功法则」的选题,我尝试写了第一章,他看后,鼓励我坚持写下去,并打消了我内心的胆怯与不自信。
后来,图书出版发行并经过数次重印后的某一次见面,他告诉我:“当时,同行们普遍质疑,这位作者既没名气与影响力,也没有写书的经历,这类实务书籍卖点在哪里?但我就是认准了这个选题方向,并认为你写的内容对律师,特别是新律师有参考价值。”
我还记得,他一再强调法律实务书籍的要求:一则内容需要有干货,读者看了你的书确实能有收获;二则文字表达要接地气,不要无病呻吟,空洞乏味。
彼时,我是真的很需要这样一次出书的机会与表现。2010年10月,我 90 岁的奶奶去世,父兄均无太多能力承担奶奶逝世后事的物质支出,有些支出,是农村习俗的必然要求,最后的责任基本只能我一个人去承担与承受。而2010年年初,我刚从广西的三线城市桂林独自来到广西的省会南宁这座陌生的城市,申请设立现在这家律师事务所,没有任何资源与人脉,没有任何投入与市场规划,因而,也不可能有任何业务与收入。
其实,申请设立这家个人独资所(我们正在寻找与培养合伙人,很快就会升级为合伙制经营模式),前后耗时 4 个多月,申请文件上盖了好多密密麻麻的章(正常流程从启动到最后批准据说一个多月),终于在2010年11月18日获得最后批文。
10 月的南宁,气温仍然炎热,弄得人心很燥。我在租住的 14 楼的没有空调的书房里,汗如雨下地写着这本书,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也从未憧憬诗和远方,但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多年后在某一次同行业务分享会上,一位同行问我为何要放弃桂林不错的业务和收入,单枪匹马跑到南宁来开这家律所,我沉吟良久,无法回答。
当初,也没有刻意去规划,最单纯的想法就是:想自己拥有一枚律所公章,像村干部那样放在自己的公文包里,霸气地盖章,不需要看律所主任或合伙人的脸色。
我们的很多初衷,是会随着时间与事物发展,不断优化与完善,不断想得更多或想要更多的。人生,只要过好了当下,的确不需要太多规划,因为,过好当下的每一天,就是对未来最好的规划。
后来,我的助理来来去去,行政人员进进出出,业务骨干打着灯笼也难找到。我曾经在某个夜晚,为客户第二天需要提交的一份证据,为一些页码错漏或文字错误,亲自往返文印店四次纠错修订。
我,也曾经和两位助理,围着一锅青菜萝卜和猪骨头的火锅,边吃边开年终总结会。开始的三年,团队训练与人才培养极其缓慢,或者没有经验与基础;或者难以找到情投意合的人;或者在炒别人与被别人炒的过程中互相质疑与伤害,这大概是很多带团队同行的痛点吧。我只能安慰自己:不要忘了自己为什么而开始。
即便这样,我也意识到,自己带团队,短板太多,影响很大。我既反对逻辑混乱的网络鸡汤,也喜欢自己熬鸡汤给团队伙伴,没有在艰难环境中带过团队的人,无法理解这种狂躁与分裂。
这个行业,哪有什么感同身受,哪有什么诗和远方,只有负重前行。今天是我,明天可能是他,在团队化经营中,每个人,都必须去面对自己应该面对的困难和挫折,无人可代替。
我始终认为,没有蚀骨销魂的磨炼与敲打,很难具备独当一面的抗压能力,整天让团队伙伴在赞美与掌声中工作与成长,难成大器,因为那会让我们忽略甚至看不到危机。
8 年来,我坚持推行“批评文化”:没有受到批评的人或事,说明已经做到各方满意甚至优秀,这不需要再赞美与表扬,我们的会议与讨论,要对那些做不好的人或事,提出质疑与批评,迅速优化与调整,让各方都满意。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我知道,这其实也未必完全正确,但在当时的环境与实际情况下,除了批评,似乎再无他法。
律所发展到今天,很多具体的管理工作,已不由我负责,我惊讶地发现,团队里有批评,也有表扬与赞美的具体措施与氛围。
从这个意义上看,他们比我干得好,比我更合适带团队,或者说,团队的发展与成长,需要每个人都参与其中,并实实在在地付出时间与精力,付出代价与成本。
2018年的元旦和春节,中央领导在致辞中明确谈到,幸福都是努力出来的,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这番话,终于为我在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勤奋论”正了名。
只有努力与勤奋,才不会忘了我们当初为何要出发,才不会忘了当初开始的初衷。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努力,把未来过成自己想要的模样。这是因为,每当我们想放弃的时候,要反思,当初,为何而开始。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燕大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