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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阮子文律师第三本专著即将出版发行

2019-03-21 21:47

【编者按】本文为陈虎(陈少文)老师为我所阮子文主任律师第三本专著《律师非讼业务的专题讲座》一书所做的序言,该书将于2015年1月18日上架销售。阮子文律师承诺,所得稿酬将作为公益款项全部捐赠给“日知社”用于发展网络法学教育。

陈少文老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博士,北大博士后,现任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法学学术研究与法学教育。在司法考试授课时,能完美地融国学之经典入刑诉司考流行讲坛,深受学员的推崇。 

序言

这是我第一次为一位在实务领域做出了相当成绩,在青年律师中有着广泛影响的律师的著作写序。

能有这份机缘,还必须提及本书的起源和策划。

久闻阮律师的大名,他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律师非讼业务的思维与技能》一书,一直位居各大网站律师实务类书籍销售榜的前列。因此,我对阮律师一直非常关注。只是因所处领域不同,一直没有机会结识。2013年下半年,我创办的网络公益法学院——日知公益学习社团已经运行了一年有余,我们一直希望能在网络上为边远地区的学生以及青年律师提供一种不同于学院教育的免费实务培训。带着这个理想,我和志工团队先后在网络平台上组织了一百多场在线讲座,主要致力于刑事辩护和青年律师成长这两大领域。随着听众的逐渐增多和需求的日益多元化,零敲碎打式的讲座模式越来越满足不了大家的需求,于是我们希望能够开设更多体系性、阶梯式的培训课程,实实在在地帮助青年律师一步一个脚印地学习实务知识和技能。但寻觅的结果却让人略感失落,有些律师非常认同我们的理念,也都同意为青年律师公益授课,但往往因为太过忙碌而无法落实,或者出于各种考虑而委婉拒绝。

正在这个节点上,北京大学出版社的陆建华编辑向我们推荐了阮子文律师。我久闻阮律师之名,对其授课能力和实务经验自然没有任何疑虑,但阮律师是否热心公益,是否愿意将自己的经验向青年律师倾囊相授,是否能够开设持续数月的体系性课程,我着实没有把握。然而,一次偶然机会,我和阮律师都在广州出差,相约面谈。让人非常意外的是,阮律师的天生淳朴和豪爽让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套话就进入了坦诚的沟通阶段。短短半个小时的会谈,我们便敲定了主讲的内容、时间、工作模式;而且当阮律师知道我们组织没有任何资金来源后,竟当即承诺,如果讲座书稿能够整理出版,所得版税将全部捐给日知社,作为青年律师培养基金和日知社发展基金使用。此举意义重大,令人感动。

更加让人感动的是,一位业务繁忙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律师,竟然能够坚持每周两场,连续数月,不间断地完成整个课程的讲授,完成了日知公益学习社团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课程。很多律师朋友后来反馈,阮律师讲的内容毫无保留,非常实用,为了能够保证不落下每期讲座,他们甚至在讲座当天会特意推掉各种应酬,准时坐在电脑前听课学习。

阮律师性格豪爽,很有担当。因此,为阮律师讲座服务的志工团队里有不少他的粉丝。他的性格可以从一件小事中得以体现。因为和北京大学出版社签约准备将讲座内容出版文字稿,所以当很多听众落下了一些课程希望我们能够提供录音,我们明确表示因版权问题不会提供录音,因此,个别听众向我们提出“既然是公益就不应怕录音流传”的质疑,阮律师立即在微博上公告:“我重申:我在日知社的讲座录音不对外提供,内容已签约北京大学出版社。对外提供录音涉嫌违约。稍微有点知产知识的人都能明白。我的版税收益已承诺捐给日知社,这就是我能做的公益,日知社没收听众费用我也没拿课酬,这就是日知社的公益。”看到这个帖子时,我更为欣赏这位其实并未深交的朋友。我心目中的法律人,就应该这样,既有能力,又有温度与担当。

展笔至此,突然想起一则故事。

20世纪最为著名的语言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曾师从哲学大师罗素先生,维特根斯坦只写过几本有限的著作,其中包括其退隐乡间时为小学生编写的词典,另一本就是为其赢得巨大国际学术声誉的仅有75页的《逻辑哲学论》一书,但是该书写成时,却无人能够判断其学术价值,为了能够让该书顺利出版,当时已经享有盛名的罗素欣然提笔为其著作撰写长篇序言,浓缩和介绍该书的精华要义,由于当时罗素已经是一个享有国际声誉的大学者,所以这篇序言可以说是则极好的广告,可以巧妙地解决该书的出版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考虑到当时罗素的声名,出版商即使只是为了出版罗素的这篇序言也会将维特根斯坦的著作一并出版,但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维特根斯坦在读到罗素为自己著作撰写的序言后大为失望,认为罗素完全误读了其哲学思想,因而宁愿放弃出版,也不愿将罗素的序言和自己的著作一并印行,因此要求罗素撤回这篇序文,幸亏罗素也是极有胸怀、尊重学问之人,他不但虚怀若谷地撤回辛苦撰写的序言,而且继续一如既往地为其著作的出版事宜前后张罗,最终才使得一代巨著得以面世。

当本书作者将极有份量的本书打印稿递到我面前,嘱我作序时,我突然再次想到了这则学界往事,因而不免惶恐,迟迟不敢动笔。尽管我完全不能自比于罗素,但确实深怕会如罗素一般误读了作者的思维,贬损了著作的应有价值。为他人著作写序既是对自己为人的一个肯定,同时更是对自己学养的一个考验,奈何无论我多么勤勉,也无法在一个我几乎完全没有涉猎的领域里依靠突击而对这本著作妄加评论。因此我对书中内容无意置喙,但是,作为一个普通读者,当我翻开这本书稿的时候,所感受到的欲罢不能的阅读体验却是真真切切的。如果大家对律师非讼业务这一领域怀有和我一样的好奇和求学之心,相信,这本书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

写作这篇序言的时候,正好看到微信里流传的一个段子:如果你的爱人在穷困的时候,舍得给你金钱,如果你的爱人在富裕的时候,舍得花时间陪你,他就是你的真爱,因为他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都给了你他最宝贵的东西。

如此看来,阮律师就是我们青年律师的真爱。

希望有更多律师朋友关注本书,关注日知公益学习社团 ,关注青年律师的成长。